冷卻塔測試工作的要求
對于冷卻塔測試工作的要求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1、測試時間一般要求在夏季進行5月15日~9月15日,當陰天、下雨天或外界風速大于4ms時,不應進行測試。工業與民用塔現場性能測試,是冷卻塔投入運行后12個月之內測定。裝有空調設備的試驗塔,測試時間不受限制。
2、對于冷卻塔的性能鑒定測試,運行狀態應盡量接近設計條件,進水溫度變化不大于±2℃。正常狀態的允許變化范圍如表10-1所示。
3、測試次數與間隔時間冷卻塔應在達到正常運轉狀態且穩定半小時左右開始測定。冷卻水量大的塔穩定時間可適當延長。每一工況測定項目的測試次數與時間間隔見表10-2。測定之值采用算術平均值,如發現測定值有錯誤,應增加測定次數,消去誤差值后進行算術平均。每一工況可重復2~3次。橫流式冷卻塔含方形組合塔的測定次數和時間間隔可適當增多、增長。
4、測定順序根據水的流程,一般先測進塔水溫,再測進塔空氣量G及干濕球溫度θ和τ,然后測出塔氣態參數及出塔水溫t2,測定時應有一定的時間間隔,一般出塔水溫的讀數應比進塔水溫讀數遲0、5~1、5min,視塔大小而定。
5、測試工況安排僅作鑒定性能測試的,工況可以相對少一些,而為獲得完整的熱力特性和阻力特性,測定工況宜安排在20個左右。為獲得氣水比λ和交換數Ω或N的關系曲線如圖10-6所示,根據不同溫度標準型、中溫、高溫的塔,氣水比應在各自的范圍內。按圖10-6,λ一般在0、3~1、5之間,Ω為0、6~1、5之間。
6、測試報告應滿足下列要求:
1)寫明測試的目的要求。
2)附上冷卻塔工藝簡圖,說明采用淋水裝置的材料、規格尺寸、風機型號、配水形式等,并應有標明測點位置的工藝流程圖。
3)說明資料整理的方法、所采用的計算公式與應用的圖表。
4)各工況測定數據和成果匯總表,以及整理出的公式與曲線。
5)對測試結果進行分析,作出評價;對存在或出現的問題找出原因,在分析的基礎上加以必要的說明。
6)報告應寫明測試的時間、地點、參加單位與工作人員。